湘自考委發〔2017〕2号
各市州、縣市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主考學校,省教育考試院:
經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組查明,2012年至2016年,長沙醫學院不顧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相關醫學類、藥學類等自考專業報考條件的規定,擅自突破藥學和護理學自考專業招生範圍,通過發布違規招生簡章,組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846名在校學生報考藥學和護理學自考專業,嚴重背離了國家教育方針,最終導緻部分學生拿不到自考文憑,釀成集體上訪事件,造成很壞的社會影響。
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17年下半年起,取消長沙醫學院自學考試助學資質及其“湖南省自學考試學習服務中心”資格,學校自2017年下半年起停止招收自學考試學生,切實按要求加強整改。
全省各有關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和主考學校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嚴格執行國家自考政策,強化考試招生組織領導,加強内部管理,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嚴肅工作紀律,确保我省自學考試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