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考自字〔2017〕9号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各自學考試主考學校:
根據《關于組織編制部分省考課程考試大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自考委發〔2016〕2号),我省依托主考學校及湖南省自學考試研究會,組織編制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内統考課程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2016年版)。經審定,現公布施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10月考試起啟用《考試大綱》(2016年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考試大綱是在專業考試計劃的基礎上,按照自學考試的特點,明确課程内容和規定考試标準的文件,是具體指導個人自學、社會助學、課程命題、編寫教材和學習輔導資料的重要依據。自2017年6月報考起,參加全國統考課程考試的考生應依據指定教材及其附帶的“考試大綱”進行學習,參加省内統考課程考試的考生應依據指定教材及《考試大綱》(2016年版)進行學習。
二、《考試大綱》(2016年版)将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助服務系統http://zikao.hneao.cn/net/面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在省内統考課程報考後通過自助服務系統相應欄目查閱、下載相應課程考試大綱的電子文檔。我院還将通過适當方式向各有關單位提供考試大綱電子文檔查詢服務。
三、《考試大綱》(2016年版)今後将根據需要進行修訂或重新編制。随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新的法律法規不斷出台,科技成果不斷湧現,指定教材版本不斷更新,有必要對部分課程《考試大綱》(2016年版)的内容進行修訂或重新編制。為确保考生查閱到最新的課程考試大綱,我院将在印發當次全省開考專業考試課程安排及教材目錄的同時公布考試大綱的版次,并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助服務系統進行同步更新。各單位應提醒考生注意大綱變更情況,避免出現誤差。
《考試大綱》(2016年版)公布後,各自學考試管理部門、主考學校及助學機構要宣傳好、學習好,确保《考試大綱》(2016年版)順利實施。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6月25日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2017年6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