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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基層黨組織黨費及黨支部活動經費使用暫行辦法
2018-01-05 11:31  

為了更好地發揮基層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增強黨組織的戰鬥力、凝聚力,鼓勵黨支部開展形式多樣的黨内活動,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于中國共産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的通知》(中組發〔2008〕3号)、《中共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委員會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基層黨支部建設的意見>的實施辦法》(湘城院黨發〔2013〕26号)和《中共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内激勵關懷幫扶工作的意見》(湘城院黨發〔2013〕27号)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⒈黨費:黨委組織部按各基層黨組織本年度所交黨費的20%返還(離退休黨總支部按50%的标準返還)基層黨組織。

⒉黨支部活動經費:學校按照教職工黨員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學生黨員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準配備支部活動經費,列入學校經費預算并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增長機制。具體數額根據該基層黨組織上年度年終黨員人數和配備标準核定。

二、使用範圍

⒈黨費。返還的黨費必須用于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使用範圍包括:培訓黨員,購買培訓資料,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産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等。

⒉黨支部活動經費。作為學校對黨支部活動的有力支持,黨支部活動經費必須用于基層黨組織開展的支部活動,各基層黨組織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使用。其中,用于幫扶生活困難黨員的經費不少于黨支部活動經費的20%。

三、使用程序

⒈基層黨組織填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基層黨組織黨費和黨支部活動經費使用申請表》,經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書記簽字确認,報黨委組織部備案。

⒉支部活動後,基層黨組織須按學校财務有關規定填寫報銷單據,由黨支部書記、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書記簽字,開支的黨費到黨委組織部報銷,開支的黨支部活動經費經黨委組織部審核後按學校财務有關規定到計劃财務處報銷。

四、使用原則

⒈各基層黨組織應合理計劃,不得透支使用。開展活動時,根據實際需要使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禁濫用黨費及黨支部活動經費。

⒉黨員活動後,須向黨委組織部提交活動文字材料、宣傳報道及影像資料。

⒊當年度未使用的黨費和黨支部活動經費,下一年度不再累計。

⒋每年6月和12月底,各黨總支部、直屬黨支部應将黨費及黨支部活動經費使用情況向本基層黨組織黨員公布,自覺接受黨員監督。

五、本辦法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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