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各自學考試主考院校、社會助學機構:
今年來,有考生反映,某些高職院校助學機構未按照規定管理本校自學考試助學工作,聽任二級學院(系)各自為政,各自管理,甚至聽任其參與非法助學機構的生源組織活動,在報考和助學工作中缺乏管理,在統一考試中組織不力,管理不到位,也未能真正做好考生服務工作。為加強自學考試助學工作管理,防止高職院校助學機構出現有名無實,不作為,不負責現象,确保我省自學考試工作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必須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全國高教自考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細則》明确規定,高等學校舉辦自學考試助學活動,應由學校确定相應的管理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凡不符合這一規定的高職院校,應及時全面清理,由學校相關部門統一管理本校自考助學工作。
二、各主考學校組織生源、注冊考生時,應以高職院校助學機構為單位統一接收,不得直接與高職院校二級學院(系)簽訂協議,一經查出,我省将取消其注冊,由此産生的後果由主考學校負責。
三、不認真執行有關規定,不統一管理本校自學考試助學工作,或由此引發違規事件發生的高職院校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将不再按助學機構資質注冊主考學校考生,直至取消助學機構資質。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