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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省考試院通知:湖南省2021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平安應考告知書
2021-10-14 11:31  

各位考生:

我省2021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将于10月23日至24日舉行。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國家教育考試安全平穩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及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相關文件精神,現将平安應考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做好健康監測

1.考生須在本人考前14天内進行自我體溫監測(10月10日-23日),自行下載打印、如實填寫體溫監測登記表(附件)并簽字交給監考老師,在進入考點時必須核驗健康碼和行程碼。

2.非綠碼的考生必須提交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的報告。

二、做好自我防控

1.考生須提前準備好足夠的口罩(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等防護物資。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赴考,須全程佩戴口罩,途中盡量避免用手接觸其他物品,與周圍乘客盡可能保持安全距離。

3.考生在進入考場前始終佩戴口罩,就座後,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佩戴。監考老師對考生進行身份識别,如因佩戴口罩而影響相貌比對時,有權要求考生摘下口罩進行身份識别。進入考點後建議考生及時進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從考點安排

考生在入場、候考、考試和離場等環節要積極配合考點工作,否則影響參考,後果自負。

1.考生适當提前到達考點,按照考點指引檢測體溫,核驗健康碼和行程碼,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及體溫監測登記表,有序入場。

2.考試當日體溫測量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體溫測量連續兩次超過37.3℃,按當地有關疫情防控要求處理。

3.考試結束時按監考員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

考生要對自身健康狀況負責,對于刻意隐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預祝各位考生取得優異成績。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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