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确保學校正常運轉與資産安全,切實維護學校利益。
第四條 各部門不得将工作職責範圍内的服務列入有償服務。除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外,其他部門不得進行學曆教育培訓創收。學校全日制學曆教育學生的學費、住宿費是學校教育事業收入,不予分配。
第五條 各部門針對本校學生的服務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收費政策,切實落實學生自願和非盈利原則,并公示收費标準。
第六條 學校創收管理由計劃财務處牽頭,相關部門共同監管,其中:紀委監察處負責受理舉報與投訴,資産處負責資産出租出借監督管理,審計處負責項目審計。
第二章 創收收入管理
第七條 部門創收收入是學校資金來源的組成部分,所有收入均須納入學校财務統一管理,根據《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部門創收收入分配表》,按規定比率在學校和主辦部門之間進行分配,貫徹成本補償原則。
第八條 學校教學、實驗、辦公等場地臨時性出租出借,由主管教學工作校領導審批,其他場地的臨時性出租出借,由主管學生工作校領導審批。各部門開展的其他創收項目,必須向計劃财務處申報,由計劃财務處彙總後報學校審批。具體申報内容包括項目名稱、申報理由、收費标準、收費依據、收支計劃、經濟效益分析等。創收項目經學校審批後,如同一項目再次進行收費,且項目名稱、服務内容、收費标準、收支計劃、經濟效益等相關情況未發生變化,原則上隻要求到計劃财務處進行備案,不再要求進行申報審批。
第九條 創收收入分配,根據收入到賬情況進行結算并下達使用計劃指标,按相關程序審批并納入年底學校總預算。
第十條 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各部門黨政負責人是本部門創收收入管理、分配的第一責任人,應督促創收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财務,不得截留、坐支和公款私存,并對創收收入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一條 各類創收項目收費标準,必須遵守物價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強制收費。創收收費原則上使用由計劃财務處統一購領、開具的合法票據。計劃财務處委托代收的項目,應辦理有關票據領用登記手續,按規定銷票繳款。若聯合服務項目收入主體非我校,則由對方出具合法收費票據。
第十二條 各部門與外單位商談的各類創收合同,應嚴格按照學校合同簽審規定、流程執行,非特别授權,部門不得擅自簽訂合同。合同原件送計劃财務處、法律顧問室留存。
第十三條 在學校領用和開具的各類創收收入涉稅發票、創收收入個人所得稅,由計劃财務處代扣代繳稅款。
第三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 創收成本費用是指開展創收活動而發生的合理支出,包括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費、資料費、材料費、郵電費、水電費、學生活動費、課時費、勞務費、加班費、監考費、評審費、招生費、設備購置費、設備維護費、設備與場地使用費和聘用人員支出、稅費及附加等。
第十五條 部門開展創收活動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應嚴格按照學校财務支出審批辦法履行相關手續,并取得各類合法合規的票據進行報賬,涉及資産購置的還應按程序履行招投标和驗收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創收成本費用中勞務費、加班費、課時費等經費的發放标準,要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定,不再計入績效工作量;學校未做規定的,由部門研究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七條 創收項目中如需開具稅務發票的,相關稅費及附加由創收部門負責。
第四章 部門分成管理
第十八條 創收部門必須制訂本部門創收收入管理分配辦法,提交部門會議審議後,在本部門公開并執行。
第十九條 部門創收項目收入按《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部門創收收入分配表》規定的比例分配,表中未列示的創收項目收入,參照同類創收項目的分成比例,沒有同類可參照的創收項目經學校另行審批後方可分成。《部門創收項目收入分配表》,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經研究後可進行調整公布。新開展的教學、科研服務等創收項目,可适當給予培育期并提高部門分成比例,具體辦法由部門申請,學校審批。
第二十條 部門分成實行項目管理,超支不補,結餘留用;支出報銷按學校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一條 部門分成支出應遵循勤儉節約和可持續發展原則,經費開支除彌補相關成本費用外,主要用于硬件設施添置、維修、維護,人員培訓和彌補運行經費不足(三公經費除外)等方面。
第五章 處 罰
第二十二條 對不按規定亂收費,責令部門退還,拒不執行者按教育亂收費相關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收入未按時上繳學校者,除責成上繳外,并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以日萬分之五的資金占用費扣款,超過30天以上者,按“小金庫”論處。對隐匿收入等,按“小金庫”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 對未經批準私自利用學校資源進行創收的個人、單位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辦法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委托代收繳費日期:一次性收費、臨時性收費在收費完成一周内為規定繳費日期(法定節假日可順延,不含寒暑假,下同);技術咨詢、服務費類收費在實施收費行為一月内為規定繳費日期。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一律不承擔由各部門所開展的各類創收項目的意外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二十七條 繼續教學學院的成教收入、培訓費收入,科研項目收入,知識産權與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國有資産處置收入,和實行财務目标管理、财務獨立核算的部門收入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不适用本辦法;部門募集的捐贈收入按捐贈者意願支出,捐贈者未明确用途的,全部由學校支配使用,學校給予适當的工作經費補貼。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收入分成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學校計劃财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創收收入分配表》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
2017年5月11日
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創收收入分配表
序号 |
項目 |
分成比例(%) |
備注 |
學校 |
部門 |
一 |
教學服務類 |
|
|
|
1 |
非學曆教育培訓 |
20 |
80 |
不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 |
2 |
經學校批準在校外辦班、聯合辦學、技術培訓 |
10 |
90 |
不含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 |
3 |
練琴費 |
40 |
60 |
收費标準按《湖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執行 |
二 |
資産資源利用類 |
|
|
|
4 |
開展檢查、檢驗、實驗、測試、化驗、分析等有償服務收入 |
40 |
60 |
大型儀器共享有償使用服務收入按《tyc33455cc太阳成集团資産出租出借管理辦法》執行 |
5 |
版面費 |
85 |
15 |
部門分成不承擔辦刊成本 |
6 |
計算機上機 |
|
|
計算機專用教室課餘時間開放,每台每年50元上繳。收費标準按《湖南省普通大中專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辦法》執行 |
7 |
演播廳、體育場(館)、活動中心、會議室等場所租用 |
30 |
70 |
對外開放按标準收取場地租賃費 |
8 |
承接社會考試組考 |
20 |
80 |
簽合同并送相關部門留存 |
9 |
校園停車收費 |
20 |
80 |
部門負責系統維護等 |
10 |
臨時性資産出租出借 |
50 |
50 |
|
三 |
其他服務收入 |
|
|
|
11 |
補辦校園卡 |
30 |
70 |
其他如學生證、火車優惠卡等卡證補辦,按購卡(證)成本收取,學校不赢利。 |
12 |
檔案查證 |
40 |
60 |
|
13 |
圖書館複印等 |
40 |
60 |
公示服務項目、價格 |
14 |
一卡通維護管理 |
20 |
80 |
系統使用管理費、新增師生免費辦卡,由經營商戶按其營業額的6‰支付 |
15 |
圖書館電子閱覽室 |
40 |
60 |
|
16 |
其他 |
|
|
全額上繳後,按規定申請審批 |